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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本市场内各类废旧物资(实行收购许可证管理的废旧物资除外)、环保产品、塑料制品、金属材料、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,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经营废旧家用电器回收(凭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定范围经营),汽车配件、办公用品的销售,日用品调剂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利用自有媒体发布,会展服务,商务咨询(除经纪),环境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环境检测、监测服务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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